甲卷高考作文5篇-凯发k8网页登录
只有善于观察生活的人才能够写出优秀的作文,作文是我们用于记录生活的书面文体,你知道该怎么写吗,下面是好老师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甲卷高考作文5篇,感谢您的参阅。
甲卷高考作文篇1
?艺术从没有“标准答案”》
面对同一方美景,不同的人自然会产生不同的情感和审美投射:有人的感受触角会因此被打开,一时间“俱怀逸兴壮思飞”;有人擅长借景言志,化典抒情;当然,也会有人只觉眼前之景索然无味,木木然完全不“感冒”。
?红楼梦》中,贾政携一众清客游览大观园,顺便“试才”宝玉的一回,便是这样一个经典场景。众人要给园中桥上亭子的匾额提名,有人直接移用欧阳修《醉翁亭记》“有亭翼然”一句,建议取“翼然”二字;贾政采用借鉴化用之法,主张从“泻出于两峰之间”中拈出一个“泻”字;贾宝玉则觉得用“沁芳”二字更为新雅,不仅点出花木映水的佳境,也契合元妃省亲之事。
其实,赏景雅集,从来都不只关乎景物本身。眼前所见,更像是一面神奇的镜子,映射的是每个人经验、学识、品性、审美和旨趣的集合。正是这种不同层次、不同视角的人文艺术表达,构成了一场雅集丰饶多元的妙趣。而这种参差百态的多元之美,离不开足够包容、开放的艺术表达空间。
正如诗有纤秾绮丽之美,也有洗炼冲淡之境,艺术从来都没有“标准答案”,理想的人文艺术教育,也应该鼓励孩子去畅快地探索、勇敢地表达,而不是像贾宝玉一样如履薄冰、战战兢兢地如应试般回答。
熟悉《红楼梦》的人都知道,贾政对贾宝玉采取的是典型的“打压式教育”。以这次游园为例,对于宝玉不少别出心裁的想法,作为父亲的贾政只有为数不多、极为克制的表扬。更多时候,贾政要么是冷嘲儿子“竟也有不能之时”,要么是指责其不过是套用前人之作,不足为奇。不少读者看到这里,都要为贾宝玉抱不平。毕竟,相比于贾政“方方正正”却有些呆板的艺术表达,贾宝玉的思维反而更有新奇灵动之美。
在人文艺术感受力形成的关键阶段,如果自己的观点总是被否定,孩子宝贵的好奇心就会被不断消磨,更不敢勇敢表达内心的真实想法。贾宝玉见到父亲时总是“溜边走”,始终无法与父亲产生情感深度交流的经历,就是一个例证。
艺术表达固然有精妙和呆滞之分,清新脱俗与掉入窠臼之别。孩子在进行艺术鉴赏时,也难免会有幼稚、偏颇的地方。但对人文艺术教育而言,更重要的是尊重、理解和鼓励,是珍视每一个思维绿苗的萌发,是为孩子创造包容、开放的艺术氛围。如果一味用长辈的“权威”进行打压、批评,人文艺术就会变得单一、无趣。
这让我想起一千多年前的另一场文人雅集。三月三日,会稽山阴,流觞曲水,兰亭雅集。当酒杯流到自己面前,年幼的王献之没有受到缪斯女神的眷顾。作诗不成,便按规矩罚酒三觥。若是此时王羲之为此大作文章,苛求儿子一定赋诗一首,或是像贾政一样讽刺其“竟也有不能之时”,恐怕不但会伤了孩子的信心,也会毁了这场雅集的“畅叙幽情”之乐。
甲卷高考作文篇2
“翼然”一词仅着眼长亭,忽视了“清溪泻雪,石磴穿云”的清幽之景;“泻玉”一词仅生挪硬用,忽视了“佳木葱茏,奇花灼灼”的背景衬托;“沁芳”二字着眼全局,不事雕琢,以景入诗,方能描摹出“绕堤柳借三篙翠,隔岸花分一脉香”的山水楼台。写诗赋词、题联造句尚且如此,为人处世、建功立业更应如是。唯有于纷繁意象中探索恰如其分,浑然天成,与景相符的诗句,方能历久弥新,万古流芳。唯有于纵横捭阖间寻求适于环境,贴于现实,忠于自身的方法,方能行稳致远,创造辉煌。
文学作品的产生,取材于旧人先贤,但仍需结合自身,回归自然。王国维于《人间词话》中多次强调诗词的创作“须伫兴而就”,直言写词是审美的直觉创造过程。故当吴文英,周密之词企图用繁杂的意象去掩盖“自然之物境”,不断堆砌词藻“创设新境”之时,就觉得乏味而丧失“诗以言志,诗以传情”的应有之义。世间绝妙之词,都是应景而至,兴尽偶得。尽管我们需要从“前人之述”中汲取灵感,但仍然是境界赋予我们的启迪和思辨。正如《红楼梦》中黛玉教香菱写诗并不局限于诗词创作的理论和方法,而是让其从李杜诗篇中品味诗词境界的自然与独特,方能摆脱俗气刻意,创作出富有感染力,兼具情感的好诗来。
科技的昌明与发展,站在巨人肩膀之上,仍需推陈出新,破而后立。正如屠呦呦以古籍《肘后备急方》为参考,探索出拯救苍生的青蒿素,用中医为世界提供中国方案;正如中国航天事业,从“东方红一号”的微弱声响到如今“北斗”“嫦娥”系列工程的成功发射,我们向深空谱写中国人的追梦征程。他们从来不仅仅局限于“翼然之亭”,也不会直接采用“泻玉”般的拿来主义,他们深耕祖国的热土,从中萌蘖出“沁芳”般的骄傲,用中国实践丈量世界万物,让中国声音响彻大好河山。没有经验,就因地制宜创造经验;前路漫漫,他们擎举着火种毅然奔向远方。
国家的富强与腾飞,要坚定的走中国特色道路,走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道路。百年征程和千秋基业告诉我们与其照抄西方经验,不如根植中华基因,赓续传承中华文化,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,走好时代的长征路,方能立于民族之林。我们要以历史为鉴,创造属于中华人民的新篇章。
借鉴须有度,适合才是王道。作为新青年,我们理应具有大局意识,不拘泥于一角亭台“翼然”,不必生搬硬套,摆出卖弄文采的“泻玉”姿态。需谨记,“胸中自有青山在,何必随人逐桃花”。唯有静心凝神,结合自身特色,方能于纵横捭阖间看满园“沁芳”。
甲卷高考作文篇3
?移用化用不足夸,独创才是真赢家》
不仅是给匾额题名,很多事情都是这样:或直接移用,或借鉴化用,或根据情境独创,但拿来只是第一部,独创才是真赢家。
直接移用往往造成邯郸学步,东施效颦的笑话。洋人为什么厉害?船坚炮利!1889年,两厂总督张之洞从英国预购炼铁机炉,有人提醒先要确定煤,铁质地才能配置合适的机炉,张之洞认为不必“先觅煤、铁而后购机炉”。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,购得大冶铁矿,开始筹建汉阳铁厂,由于找不到命适的煤,耗费六年时间和巨资,仍未能炼出合格的钢铁。盛室怀接手后,招商股银200万两,并开办萍乡煤矿,但由于原来定购的机炉不适用,依然未能炼出好钢,只得贷款改装设备,才获得成功。这是“食洋不化”的例子,吃了不消化,还闹肚子疼,你说何苦来哉?
那就借鉴化用!维新变法化用明治维新,结果百日而亡。辛亥革命化用美国独立战争,结果惨遭窃国。外界环境的水土不服,器官移植的排异反应,也让人可悲可叹!
只有中国共产党,借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东风,建党建军,农村包围城市,武装夺取政权,才最终建立了新中国!这是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革命道路,是中国革命党人根据情境独创的!建设也是如此。
只有独创的,才是真赢家!
猴子之所以看着丑,是因为长得像人。但有的人只是因为像,竟赢得满堂喝彩!大衣哥朱之文之所以出名,是因为模仿杨洪基,其实杨洪基尚属二三流,大衣哥又能红多久?齐白石说,学我者生,似我者死。这个“似”就是单纯的移用、化用;这个“学”,才是真正的情景创造!
所以我们要有自主品牌!你有无人机,我有大疆;你有互联网,我有5g;你有gps,我有北斗;你有海豹,我有战狼!中国人,从来就是一个有着发明创造的民族,今后还将一直发明创造下去。在这方面,我们还要像我们的邻居日本学习。日本就是一个很善于学习的民族,先是向大唐,后是向西方,谁先进学谁,博采众长,才能出类拔萃。
要做到这一点,除了改革的勇气,开放的胸怀,还要摆脱历史的包袱。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,而且文明从未中断,这是我们民族文化优秀和生命力的体现,但也给我们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包袱。那些寻章摘句的掉书袋应该没有什么新意,贾宝玉觉得用“沁芳”更为新雅,可能也是出于一番赤子之心吧!
愿我们古为今用,洋为中用,借鉴人类一切优秀的文明成果,充分发挥国人的聪明才智,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,诚如此,则国之幸甚,民之幸甚!
甲卷高考作文篇4
?“泻玉”化用借古 “改编”融汇新故》
2022年高考全国甲卷语文作文题以《红楼梦》中匾额题名的故事为引,其中提到了“借鉴化用”的手法。笔者由此联想:“借鉴化用”是否属于再创作?“借鉴化用”在什么情况下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“改编”?若构成“改编”,“借鉴化用”的法律边界何在?
“借鉴化用”不一定构成“改编”
文学艺术领域的“化用”含义丰富,既包括借表达上的词句,又包括借思想上的文意或语境。但并非任何一种“化用”都能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“改编”。
事实上,后人的创作总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,难以避免地要利用前人的思想成果。倘若将思想私有化、垄断化,会打击创作热情。因此,“改编”作为《著作权法》中的术语也只讨论表达上的借,而不纠结思想上的借。换言之,“改编”须以原作的基本表达为创作基础,如果后作与原作在表达上已不存在实质性的相似,只有思想上的相似,那么此时后作可能构成“独创”,而不再是“改编”。在“泻玉”一题中,“泻”字虽取自欧阳修的“泻出于两峰之间”,但只拈出了其中一字,难谓是原作的基本表达,而更多的是承载水流飞泻而下之意象。
新增独创性表达的“化用”构成“改编”。《著作权法》保护的是智力成果,独创性则是人类精神文明之花得以绽放的智力源泉。根据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第十条的规定,改编权是指“改变作品,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”。这意味着改编不是毫无门槛,而是要在原作的表达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独立的创作,且新创作的表达须拥有最低限度的创造性。
反之,如果新增表达不符合独创性要求,则其整体仍属于对前作的复制,不构成新的改编作品。就“泻玉”二字而言,摘“泻”添“玉”,虽传达了创作者以玉比水的联想,但是表达太短,难以完整且个性化地展现创作者的思想情感、文艺美感或是传递一定量的信息。故“泻玉”之匾额题名难谓新增独创性的表达。
构成“改编”不一定属于合法“改编”
改编判断独立于侵权认定,构成改编亦可能涉嫌侵权。是否构成改编属于作品判断,只要后作相对于原作具有一定的独创性,即可构成改编作品,而改编行为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权则是侵权认定。改编者在曾接触过原作的条件下,如果未经原作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原作的表达,且增加了新的独创性内容,在作品判断层面,新作完全可能构成改编作品;在侵权认定层面,改编者仍然会侵犯原作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改编权。
改编的法律边界不仅限于尊重原作者改编权,还需尊重原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。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著作人身权,是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、篡改的权利,而改编必然涉及对原作的改变。此时,二者便可能发生冲突。为平衡原作者的人格利益与文学艺术的创作自由,实践中要求改编人的改编须控制在合理的限度之内。
具体而言,改编人在主观上不能带有贬损原作或原作者声誉的故意,在客观上没有造成原作或原作者声誉受损的结果。因此,改编人应尽量在事前与原作者协商,明确改编权的行使边界,以最大可能降低侵权风险。
综上所述,“泻玉”式创作,尽管没有直接复制,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创作者的努力和创新,值得提倡。但是,“改编”不是简单的小添小改,而是需要满足独创性的要求,且须尊重原作者的复制权、改编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。社会主义文化事业需要新内容、新血液,一方面应鼓励改编创作,在继承中创写新的诗篇;另一方面也应注意权利行使的边界,在合法、健康的环境中培养可持续的创新。
甲卷高考作文篇5
?匾额题名借“翼然” 恰当移用方“欣然”》
2022年高考全国甲卷语文作文题取材于《红楼梦》。在“大观园试才题对额”中,众人争相为园中亭子题名,有清客直接移用欧阳修名篇《醉翁亭记》中的“翼然”二字作为匾名。这让笔者联想到从著作权角度进行思考:在现实中,“直接移用”行为是否必然会侵犯著作权?
直接移用的表达可能不构成作品,不侵犯著作权
直接移用的内容可能并非“作者”独自创作。在现实中,如果直接移用的内容并非前人“独自创作”的作品,此时直接移用行为并不会侵犯他人著作权。比如,某服饰公司参考清代短褂上的图案设计出了波浪花边旗袍,于是其要求出售同款旗袍的经营者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。最终法院认为旗袍上的波浪花边图案不具有独创性,不构成作品,进而被告未侵犯原告的著作权。
表达过于简单,往往不构成作品。独创性不但要求作品源于作者本人,还要求达到一定的智力创造水准。具体而言,一方面,构成作品的表达应当体现作者独特的取舍、选择与安排。“翼然”二字在《醉翁亭记》中意为“像鸟张开翅膀一样”,生动形象地展现出亭子四角翘起的模样。这一表达是欧阳修进行创造性劳动而产生的成果。另一方面,具体表达不能过于简短。与法国以作品方式保护作品的标题不同,我国司法实践通常不认为名称、标题等词语或短语满足独创性要求。因此,对于过于简短的表达,即便其高度凝结了创作者的个人智慧,类似直接移用“翼然”二字的创作行为通常并不会侵犯著作权。
直接移用在先作品侵权与否判定需结合具体情况
移用在先作品中非独创性部分的,不侵犯著作权。构成作品并不意味着作品的全部内容均具有独创性。文学作品中除具体的文字组合、遣词造句外,还包括背景设定、主题题材、主线情节及人物之间的关系。背景与题材具有抽象概括性,一般认为属于思想范畴,不能受到《著作权法》保护。主线情节是否具有独创性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在文学的发展历程中,大量的情节模板属于公有领域的内容,如果直接移用的是不具有独创性的情节,则不构成著作权侵权。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的立法宗旨在于鼓励作品创作和传播,因此《著作权法》对作品的保护不会延及作品中的思想和非独创性部分,这些内容属于社会共同财富。
直接移用的表达与在先作品的独创性部分构成实质性相似的,构成著作权侵权。实质性相似判断包括“实质性”认定和“相似”对比两大部分。“实质性”内容是指能够基本展现作品核心内容,且能够体现作者独特个性的独创性部分。因此,在进行侵权比对时,首先需要剔除公有领域部分和他人在先表达,以此过滤出具有独创性的表达。“相似”包括相同和近似,如果在后内容包含在先作品足够具体的独创性表达,且相似内容达到一定数量、比例,则可以认定与在先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。若与在先作品相比,相似部分所占比例不高,但从普通观察者视角而言,足以感知到在后内容来源于在先作品,二者在精华部分高度相似,则也可以认定构成实质性相似,从而构成著作权侵权。
总而言之,社会公众应当尊重创新,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创作时畏首畏尾,不敢移用前人之作。在不超过适当比例且符合学术规范的前提下,且整体上不与在先作品核心部分构成实质性相似,通常是合法的,不会侵犯他人著作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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